
南京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
- 分類:行業資訊
- 發布時間:2015-05-20 11:50
南京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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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建質字〔2015〕285號
各區(園區)建設工程監管部門、市各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
近年來,全市建設系統深入開展預防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建安辦函〔2015〕9號)、省安委辦《開展建設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蘇安辦〔2015〕17號)、《省住建廳關于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的通知》(蘇建質安〔2015〕195號)和市安委會相關要求,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市住建委決定自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開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落實施工方案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全面落實建筑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確保危大工程按照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及組織專家論證,并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機械、模板支撐系統、深基坑等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促進全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重點
突出整治以下5類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護;
(二)土方(隧道)開挖;
(三)腳手架;
(四)模板支撐體系;
(五)起重機械安裝、吊裝及拆卸等。
三、整治內容
(一)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情況。危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核、專家論證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方案內容是否齊全有效,相關單位和人員是否按照要求進行簽字蓋章。
(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施工單位在危大工程實施前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施工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方案組織施工,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測;關鍵節點施工時是否邀請參與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的專家對實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是否按照規定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三)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筑起重機械司機、安裝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等。
(四)建設、監理單位履責情況。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在安全報監時提供危大工程清單;監理單位是否將危大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是否按規定審核專項方案;是否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是否參加危大工程驗收等;對施工現場危大工程未按規定實施的,監理單位是否按規定履行報告職責。
四、時段安排
(一)部署啟動階段:2014年5月10日之前。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要結合本轄區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安全生產現狀,查找問題,提出對策,制定專項行動工作計劃,并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5年5月至7月。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要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學習及貫徹落實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中有關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檢查情況由相關單位和項目部填寫相關表格,并存檔備查。
(三)檢查督導階段:2015年8月至11月。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要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轄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省廳、市住建委將在各安全監督機構檢查的基礎上,結合2015年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對專項行動實施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分析階段:2015年12月。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要對本轄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根據情況,研究提出深入開展專項行動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落實責任,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明確專項行動工作的重點、步驟和要求,并認真組織實施。要在工程實施安全報監時,明確提供5類危大工程清單的要求,確保從源頭上監控到位。
(二)加強檢查,狠抓落實。各單位要按照制定的檢查計劃,原則上,各區建設工程監管部門、市各安全監督機構按照每月一次的頻次,采用“四不兩直”的方式,加強對生產安全事故多發的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的監督檢查。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在加強檢查、狠抓落實方面,要抓好三個督促:督促施工企業落實本《通知》精神,開展自查;督促施工企業在危大工程實施前按“論證、審核、批準”的流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按“交底、檢查、驗收”的流程實施專項施工方案,確保5類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實施兩個環節的有效監控;督促施工企業安全技術部門加強對分公司、項目部危大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技術支撐、安全檢查、應急管理。
(三)加強執法,嚴厲查處。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責令企業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對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編制而未編制的,未按規定論證、審核、批準、實施的,實施過程中設備、設施、材質不符合國家有關規范標準,不能保證安全實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責令停工整改;對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將危大工程違法發包、分包行為,加強打擊力度,并嚴厲查處。在專項行動中,對隱患治理及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各單位可將違法違規事實上報市住建委,我委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從嚴、從重處理,對整改不力而導致安全事故的責任企業,按相關程序依法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或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并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統籌工作,有序推進。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要統籌安排建筑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把專項行動與專項整治、打非治違、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有機結合,相互促進、共同有序推進。
(五)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監督機構)要對工作實施情況進行定期分析、評估,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
請各建設工程監管部門(安全監督機構)要認真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匯總表(見附件)分別于6月25日、9月25日前報送,年度總結報告于12月5日前報送。
附件:專項行動實施情況匯總表
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5月4日
聯系人:光貴和 電話/傳真:025-83753540
郵箱:njszjwza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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